記者昨天獲悉,杭州市政府召開的常務會議提出,將為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立規矩,有故意制作、傳播、使用計算機病毒、惡意軟件等破壞程序,利用網絡散布謠言等行為的用戶最高可被處以5萬元的罰款。
目前全市有互聯網網站30余萬個,網民總數超過500萬人。杭州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表示,網絡上傳播的內容具有可復制性強、流傳范圍廣、影響力大的特點,有害信息極易在網上廣泛傳播。同時,破壞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,竊取、盜用他人網絡資源的行為時有發生。因此,有必要在地方立法中對用戶的言行加以規范。
在提請討論的《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(草案)》規定中,特別指出,對于在網上散布謠言,擾亂社會秩序,破壞社會穩定的;鼓動公眾惡意評論他人、公開發布他人隱私或者通過暗示、影射等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的;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嚴重的,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。對個人可并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。